各有关院系、实验中心:
为了确保实验室整洁及安全,按《榆林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相关院系依照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集中回收。各院系需统计所属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具体名称、编号、类别、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数量等信息报至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由我处汇总至处理公司审核确定流向后方予以回收、处理。
具体请填写《榆林学院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申请表》,于2017年4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到1013646242@QQ.COM;
各有关院系回收后的危险废弃物请于安全地方临时保存,我处将于近期对所收集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统一送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联系人:马惠 刘晓旭 联系方式: 0912-3526381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