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
为保障新学期学校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保障科研、教学任务有序展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陕西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于2019年8月28日至9月12日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专项督查,督查方式以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开展,请各部门及时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2.各部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系统全面地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化物品、高压气瓶等进行检查,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处置落实具体,保障实验室安全;
3.对设备开机前运行条件进行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开启使用前、通电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4.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清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5. 做好学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对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
我处将近期组织校领导开展实验室检查,请各部门及时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8月28日